眉山人事考试网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9〕10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设置
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11月9、10日,具体安排如下:
11月 9日上午0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0日上午0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33号),该项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