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修订大纲出炉,或将对8个章节内容进行大调整

时间: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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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文件:《关于征求对〈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意见的函》,文件发至各地建筑协会,以天津为例:

文件就“总则”、“工程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职业健康”、“法律责任”、“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八个章节内容征集修订意见。

拟增加:

全过程咨询的规定

建筑师负责制的规定

发包单位的禁止性规定

施工图文件审查要求

增加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方面的内容

建筑造价:

1)明确建设各方工程造价的编制和确定职责,增加工程造价编制管理的条款。

2)强化建设单位采用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和计价依据。

3)增加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造价控制内容。

4)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和支付方面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5)加强工程造价咨询监督管理。

增加保护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相关内容。

具体如下:

关于转发中建协对《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征求修订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协函(2020)17号《关于征求对<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意见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对照《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总则”、“工程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职业健康”、“法律责任”、“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八个章节内容,结合建筑市场实际情况,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于4月30日前,将你单位提出修订的意见和建议,加盖企业公章,统一发送电子邮箱(272484026@qq.com),注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征求对<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意见的函

联系电话:022-23528979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2020年4月17日

标签: 建筑  工程  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