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通知

时间:2023-06-25
《新疆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通知,万考网消防工程师栏目为大家解析。

新疆消防发布了《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通知,办法对报考条件进行明确,应考人员可以通过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日期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共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新疆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通知(图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研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共同组织实施,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其中《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为基础科目,《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办法对报考条件进行明确,应考人员可以通过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日期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共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