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想知道“重申在津无就业单位人员办理落户事宜通知”,接下来万考网注册会计师栏目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各区人力社保局:《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规定:“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为防止政策误读,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