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2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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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通知(图1)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事项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要求,201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报名工作于1月15日至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日期为3月9日,考试方式为纸笔考试。具体日程如下:

二、考试科目

1.201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代码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

2.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J34号)要求,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目: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自2017年下半年起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经教育部同意,我省暂不开考“俄语”和“小学全科”学科。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经教育部同意,2018年起,我省每年将组织两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上半年仅受理补考考生和在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名报考条件如下。

(-)补考考生指笔试成绩至少有一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同时要具有①江苏户籍②人事关系在江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③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普通高校全8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8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研究生)(①②③条件满足其-即可)。

(二)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含曾通高校本专科

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师范生、五年制高师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

(三)考生应具备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凭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报考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经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可从原学校复印);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按其预计毕业取得的学历报考。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及审核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

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选择院校所在地的师范生考区报名,并由所在院校于1月15-18日进行审核,具体要求由相关院校通知本校师范生。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须选择本人户籍或用人单位或学籍所在地级市的考区为应试(确认)考区。

2.报名时间:1月15-18日,18日截止到16:00;现场审核时间:1月18-19日;网上缴费时间截到1月20日24时。

3.考生须由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审核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经审核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严禁他人代为确认审核。

4.考生通过审核后,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完成报名。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人每科52元。

5.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和各有关高校统一使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试报名管理工作,报名审核、设置考区及考点、考场编排等工作均在该系统上完成。

6.报名结束后,各市教育考试机构统一使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场编排,考生可于3月4-9日在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4月1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自4月16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当地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六、相关材料的上报

请各市于2018年1月25日前上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卷申报表》(附件2)。

以上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联系人:季强、周晶,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3235921.83235907)。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卷申报表

附件:江苏南通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现场确认点

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2月28日

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