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长江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10人公告

时间:202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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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长江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10人公告(图1)

5.面试时间与地点。依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安排。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四)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内容及形式。以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情绪、思维、意识、人际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识别筛查心理症状和心理障碍的程度,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重要参考要素。

2.心理测试时间与地点。依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安排。

六、体检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校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考察

1.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3.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决定,可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1.拟聘用人选在长江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决定,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十、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会采取场所消毒、交通疏导、健康识别和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江职业学院网()、长江职业学院及长职考试小程序为本次招聘公告、笔试面试、测试考察、拟聘公示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174562(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余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74585(长江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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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长江职业学院2022年专职辅导员招聘计划.docx

附件2: 长江职业学院2022年专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docx

附件3: 长职考试小程序.docx

原标题:长江职业学院2022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以上就是万考网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小编发布的“2022长江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10人公告”,相信你对招聘公告有了深入的了解,祝大家早日入职,进入理想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