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查看:2022下半年安徽池州市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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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9月14日9:00至9月16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三)加分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9月19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东至县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在东至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其中报考定向招聘驻东至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放宽到12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一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报考定向招聘驻东至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须提供东至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印章)。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所有岗位均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评委)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最终成绩
1.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面试成绩×0.5。
2.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与考核加分分值合成确定。考核加分由东至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组织实施并提供考核加分分值。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面试成绩×0.5〕×0.5+考核加分分值×0.5。
3.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加分分值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和要求,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其他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东至县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东至县 0566-5292636 、5292981
监督举报电话:东至县纪委监委 0566-7026613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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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共16名)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3日
原标题:2022年下半年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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