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整理:2023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社会招聘(博士岗位)招聘4人公告

时间:2023-01-05

在这个不确定的经济时期,公务员被认为是最稳定的工作。似乎一旦你得到了这份工作,你就再也不用为衣食发愁了。没有绩效要求,你不必东奔西跑,只要你不犯大错而被解雇,被解雇的机会就很渺茫。当然,这种动机也是不可取的。万考网带你学习“2023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社会招聘(博士岗位)招聘4人公告”让我们一起来了解通知的原文内容!

岗位整理:2023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社会招聘(博士岗位)招聘4人公告(图1)

七、体检和考察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比例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用人单位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了解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长江水利网()和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以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审核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核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最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到单位报到,逾期者其聘用资格无效。

十、递补和补招

招聘期间出现考生自愿放弃、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参加等情形,由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集体研究决定该岗位是否递补。如果不递补,将由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在后续公告中予以说明;如果递补,将在后续公告中对递补的情形和方式予以明确。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由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补招。如果补招,由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重新发布招聘公告并开展相关招聘活动。

十一、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十二、其他

报考人员应诚信应考,按要求参加考试考察,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规定。

考生在考试及体检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三、联系电话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岗位情况咨询:027-84874172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27-82829900、82820953

政策咨询监督:027-84874172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15号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欢迎社会和考生监督,根据信访监督等有关规定,考生反映情况应当客观真实,一般应当采用书信、传真等书面形式,也可拨打政策咨询监督电话,若提出投诉请求还应载明姓名、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以便调查核实反馈。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局负责解释,《计划表》中所列内容由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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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社会招聘(博士岗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2022年10月31日

原标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社会招聘(博士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以上就是万考网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小编发布的“2023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社会招聘(博士岗位)招聘4人公告”,相信你对招聘公告有了深入的了解,祝大家早日入职,进入理想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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