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东淄博市沂源县“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招募237人公告

时间: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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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淄博市沂源县“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招募237人公告(图1)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县公开招募主管机关选派专人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向县公开招募主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如下(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1、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材料。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招募岗位要求具体专业、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说明。

(2)招募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

(4)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情况说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县公开招募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五)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募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募岗位的要求,由招募主管机关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募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组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由县公开招募主管机关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县公开招募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县公开招募主管机关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应聘合并招募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募单位。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募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七、其他事宜

(一)基层专项计划人员重点围绕党的建设、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劳动就业、卫生防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调查统计等领域开展工作,服务期限为三年。招募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日常管理,按年度进行考核。

(二)基层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内待遇,参照沂源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主要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补贴、物业补贴),确定基层专项计划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基层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间要履行各项工作义务,不得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基层专项计划:(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2)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7)其他不适合继续从事本职工作的。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专项计划人员,一般可选择以下职业发展通道:(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专项计划人员,采取考试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2)继续学习深造。对服务期满有意愿学习深造的基层专项计划人员,在学习进修、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基层人才项目选拔等方面提供便利。(3)市场自主就业或创业。对服务期满选择其他方式就业或创业的基层专项计划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就业创业服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沂源县委组织部、中共沂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3221430

监督电话:0533-323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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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博市沂源县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招募岗位表

2022年淄博市沂源县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诚信报考承诺书

中共沂源县委组织部

中共沂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1日

原标题:2022年淄博市沂源县“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招募公告202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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