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昌乐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通知

时间: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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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根据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现将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及领取方式

昌乐县办理点的考生,将办证材料递交昌乐县市民服务中心人社局6号窗口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办理点携带相关材料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证书业务,之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办理点领取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办证材料

(一)时间安排

县市区办理点考生向县市区人社部门递交材料时间:2018年06月11日至06月15日(工作日时间内)。

领取证书时间:2018年06月25日至06月29(工作日时间内)。

(二)办证材料

考生需递交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

(2)《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填写表格时,一定注意要用黑色中性笔认真填写(禁止打印),在照片粘贴处粘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或是相近的)。由所在单位(与报名时一致的单位,若已更换单位,请出示解除合同原件)审核并盖章。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根据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累计满五年的未领证书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并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二)为便于工作人员查找证书,请把办证序号用铅笔标注在《资格考试登记表》的右上角。新版证书已印有考生照片,故无需再提供二寸照片。

(三)由于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来市中心办理证书的,代办人除携带考生应递交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昌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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