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考转考有哪些规定?
自学考试作为一种灵活便捷的高等教育形式,为许多有志于提升学历的社会人士提供了宝贵的机会。在广东省,自考转考是一个相对复杂但明确规定的流程,目的在于确保考生权益,维护考试公平性和规范性。下面万考网小编将详细介绍广东自考转考的各项规定,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并顺利完成转考手续。
一、转考的基本要求
广东省自考转考包括外省转入和本省转出两种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外省转入
转考考生应当在广东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广东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
转考考生在原报考省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
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同样不得转入。
转考考生应当按广东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广东省有关文件执行。
转考考生应当在广东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广东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
本省转出
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广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同样不得转出。
二、转考流程
外省转入流程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登录广东省相关系统,通过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广东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
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广东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
县(区)考办收集材料,验核材料后,打印《外省转入凭证》交给考生,证件原件退回。
省考办审核后,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本省转出流程
登录广东省相关系统,通过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
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县(区)考办收集材料以及《转考(转出)登记表》,打印《办理档案转出凭证》交给考生,然后将相关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市考办核验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打印《本省转出外省审核表》与材料及《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并上交省考办。
考生可以登录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凭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省办理有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考生个人信息的一致性非常重要。广东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相关证照。
办理转考手续时,考生需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自考转考专业的考生需要在自学考试报名前,持本人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所在地区的市、县自考办提出申请和填写转考专业登记表,经自考办签署意见后方可改报专业。
广东自考转考规定详细且严谨,目的在于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和考试的公平性。考生在进行转考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转考手续顺利完成。同时,考生也应注意个人信息的一致性,避免因信息不符而导致转考失败。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准备,考生可以顺利实现自考转考,为自己的学历提升之路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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